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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权婚后算共同债权吗?
作者:成都找人公司  发布日期:2018-06-21  浏览:669


婚前债权婚后算共同债权吗?


        债权债务是现在大家不叫关注的问题,法律的普及让很多人开始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婚姻中也是这样,什么婚前财产公证,这种都是为了让自己个人财产,免受争议。但是对于债务,可没人这么维护,所以成都侦探公司认为,我国设立婚前债务转化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善意债权人的利益,但在现实中也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恶意串通的情形。对此,为了保证婚姻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要求主张债权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有充分证据证明或债务人配偶承认的,才能支持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


        借款行为发生时,债务的担保是基于婚前借款人的个人信赖,而非基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的配偶往往是被动的,很多借款人是在将来的配偶不知情的情形下进行借款(这种现象特别是在经济较不发达的农村比较常见)。而当事人的配偶也往往是基于债务人财产外表现象与其结婚登记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需提供充分的能证明“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法官在审查这些证据时要对证据内容与形式、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盖然性上予以全方面、多角度的审查。


       要从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来判断,综合审查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


       如果能够认定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确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是讲求事实依据,讲求合法证据的地方,只要能找到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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